根据我校与丹麦奥胡斯大学签订的教育合作协议,经研究,现将2016-2017学年赴丹麦留学学生选拔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拓宽学生专业视野为目的,坚持“学生自愿、择优选拔、按约派出”的原则。
留学时间1学年(即2016-2017学年),学生获得欧洲学分,我校接受该学分转移,并按实际计入学生的总学分。
1、生活费、住宿费和国际机票共计4万元人民币左右;
1、热爱祖国,品德优良,身心健康,具有相应的专业水平和学习能力;
2、交通土建学院相关专业、工程机械学院和信息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相关专业大三学生;
3、能熟练使用英语进行会话、听课(免费生:雅思6.0或托福80以上;缴费生:英语4级成绩500以上);
4、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实践能力,成绩优秀,无不及格课程,无违法违纪行为;
请各系务必于4月15日下班前将推荐人选的姓名、班级、专业和联系方式等资料通过网上办公报外事处;
1、办理护照和留学签证等手续的费用由学生自行承担;
2、学生因为自身原因在国外不能完成规定学习或有课程成绩不及格的,将不能实现学分完全转换,将影响正常毕业或不能按时取得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