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鲁教外处函[2012]88号文件精神,现从我校应届毕业生中招募2013年赴泰国、菲律宾、柬埔寨汉语教师志愿者储备人员,具体要求及规定请看附件。请各二级学院按要求将相关报送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于2013年1月10日前报至我处。
附件:1.鲁教外处函[2012]88号文件《关于招募2013年赴泰国、菲律宾、柬埔寨汉语教师志愿者储备人员的通知》
2. 2013年赴泰、菲、尼等国志愿者储备人员推荐名单
3.教学厅〔2012〕3号文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赴国外担任汉语教师志愿者服务期满相关工作的通知》
外事处
二○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