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因公临时出国(境)工作管理政策规定,现开展我校2025年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含执行学术交流任务)填报工作。
请各单位(部门)本着务实、精简、高效、节约的原则,结合本单位(部门)实际工作需要,“因事定人、人事相符”,科学编报2025年因公出访计划,组织本单位(部门)职工于11月25日前通过信息门户——涉外业务平台——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申报流程进行计划填报。报送计划包含执行交流访问、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学术访问、出席重要国际学术会议以及执行国际学术组织履职任务等活动。
其他注意事项如下:
未报备计划团组或未核准计划团组,原则上不予办理因公出国(境)手续。教职工如有计划25年出国境执行学术交流任务,但目前无法明确国家的,可按照最大概率出访国家进行申报。
出访费用请按照《山东交通学院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见附件)进行核算,经费来源包含科研经费、业务费,将根据申报金额对相应经费进行冻结,进一步加强出国经费的规范管理。
计划核准团组,须在出发日期前至少2个月通过“职工因公出国(境)手续办理”流程开始任务申报、证照及签证申办等相关工作。
出访相关问题,联系人:国际处王老师,联系电话:0531-80687610;预算相关问题,联系人:财务处戴老师,联系电话:80687455。
附件:《山东交通学院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