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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研究——赴北京东方国际教育研究院调研报告
时间:2014年11月07日 00:00 点击量:

2014年11月7日,外事处工作人员赴北京东方国际教育研究院进行实地调研探讨双方合作申报非独立法人二级学院的合作可能性,在此之前,北京东方国际教育研究院一行三人来曾于10月底到访我校进行初次接触寻求双方合作举办非独立法人二级学院的可能性。经过调研,现对非独立法人二级学院的现状、优势及合作前景做如下汇报:

非独立法人国际教育机构,是近几年国家教育部大力推崇的中外合作办学模式,该机构的建立,将会进一步扩大我院教育的对外开放,拓展我院国际合作与交流的渠道,积极推进教育国际化战略的实施,有效落实我院2014年国际教育交流合作年的目标任务,整合国外优势教育资源,使我院的国际教育合作与交流实现跨越式发展的目标;进而而提高我院对外沟通交流能力;提高我院师资双语教学能力与国际化水平;拓宽学生出国留学深造的成才渠道。合作举办非独立法人国际教育机构的重要性和可行性。现根据实地调研的结果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详细地论述:

一. 合作举办非独立法人国际教育机构的重要性和可行性。

1. 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是世界经济发展不容置疑的客观趋势,已经并正在给世界经济带来深刻影响。经济与教育有着特殊的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关系。当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已成为现实和必然后,势必对教育产生深刻的影响。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一个重要特征是人才、信息资源在世界范围的最佳配置,必然带动教育资源在世界范围内的相互交流和合作更加频繁密切。同时,必然带来人才国际化的需求和人才标准的全球化。因此,整合国内外优质的教育资源,加强并参与国际教育的交流与合作,是21世纪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

2. 各国的教育成果和经验应为世界科学和文明的发展所利用,是世界各国共有的财富,随着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深入发展,教育国际化的势头将更为迅猛,国际学术交流、人员交往、合作办学等是教育国际化的重要内容。与国外大学合作举办非独立法人国际教育机构,将更有利于我院学习和借鉴外国大学的经验。促进我院与外国大学的文化融合;有利于提高我院全体教职员工的文化视野、双语教学能力,以及国际化管理能力;有利于我院培养更多能融入东西方文化的国际一流人才。

3. 我国经过30多年改革开放的发展,经济基础结构和人们的思想观念都发生了很大的改变,根据调查统计我国每年有数以万计的学生,通过各种方式走出国门到国外大学留学,特别是先参与国内大学国际教育项目学习,然后再出国深造的学习方式越来越得到学生和家长的认可。

4. 随着我国开展国际教育合作与交流的深入发展,目前,已进入规范化、规模化发展的快车道,与国外大学合作举办非独立法人国际教育机构,符合规范化、规模化发展的大方向。也是教育部积极倡导并给予更多优惠政策支持的国际教育合作教育模式。

5. 北京东方国际教育研究院的前身,是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国际教育项目管理办公室。是专门从事引进、整合国外优质教育资源与国内一流高等院校、重点中学、政府教育部门和教育机构开展国际教育项目运作、服务、投资的专业机构。经过10年的探索和发展,在整合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倡导专业化、标准化、现代化的教育管理观念,实行快捷、规范、优质、权威的留学服务机制等方面成绩斐然、经验丰富,先后与国内外200余所高等院校、重点中学和教育机构建立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开展了各种模式的国际教育、国际交流和国际教育合作项目。十年来,通过该院整合中外大学资源,开展的国际教育项目在校学生人数已达到万余人,在所有国际合作院校都派驻了机构,专门负责国际教育项目的协调和管理。编辑出版了30余篇国际教育书籍,在中外教育界享有较高的声誉,为中外大学推进国际化合作的进程提供了良好的资源保障。

综上所述:通过整合北京东方国际教育研究院和国外大学的优势教育资源,合作申报举办非独立法人的国际教育机构(本科阶段),进一步扩大我院对外开放、合作与交流,抢占申报国际非独立法人教育机构先机,获得更多的政策支持,从而提高我院在山东省乃至全国同类院校的知名度、影响力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

二. 合作举办国际教育机构的优势

中外大学合作举办非独立法人的国际教育机构,是教育部提倡并大力支持的国际教育合作模式,符合国家规范化、规模化发展的大方向,其主要优势如下:

1. 中外大学合作举办非独立法人的国际教育机构,是中外大学从知识产权开始,到资金投入等全方位的紧密型合作模式,可以充分整合双方优势教育资源,加强双方师资的培训与交流,从而使双方获得最大收益。

2. 中外大学合作举办非独立法人的国际教育机构,可以同时申报获批6个左右的专业,例如:河北大学——中央兰开复传媒与创意学院,申报并批准了6个专业。因此,我院在开设1-2个优势工科专业的基础上,在申报4-5个非优势学科但有利于招生的商科专业,这样有利于我院学科的全面平衡发展,充分发挥中外大学学科的优势,共同发展。

3. 中外大学合作举办非独立法人国际教育机构,可以同时申报获批800人左右的办学规模。例如:辽宁师范大学国际商学院,申报并获批了1200人的办学规模。这样有利于我院培养更多的国际化人才,为我院发展壮大早日实现更名为“山东交通大学”打下坚实的基础。

4. 中外大学合作举办非独立法人国际教育机构,可以获得更长时间的办学许可,有利于我院国际教育工作规范化发展,为我院领导和师资提供更多出国交流、培训的机会,从而提高我院的综合实力。例如:辽宁大学新华国际商学院,申报并获批了长达20年有效期。

因此,我院与北京东方国际教育研究院合作并通过他们配备、整合国外大学优质资源。申报举办非独立法人国际教育机构,不但可以获得教育部批准的成功率大增,而且还可以用较少的投入,获得最大的长期受益。

三. 选择合作举办非独立法人国际教育机构的区域及专业

1. 鉴于我院已与俄罗斯的大学开办了国际教育合作项目。因此,我院拟合作举办国际教育机构以英语系国家为首选区域,在英国和美国选择合作大学是我们的重点目标。

2. 在申请开设专业上,我们可以借鉴中南林业大学的成功经验,在车辆工程或机械工程两个工科专业上,根据国外合作大学的专业优势,选择一个工科专业,申请开设5个商科专业。(例如:会计学、法学、视觉传达设计、旅游管理、工商管理、市场营销等)。例如:中南林业科学大学班戈学院申请开设了林学、电子信息工程、金融学、会计学等4个专业,办学规模800人,有效期15年。

3. 我院申报非独立法人国际教育合作机构办学规模800—1000人,有效期20年。

四. 申请非独立法人国际教育机构的工作流程,工作内容及时间节点。

鉴于非独立法人国际教育机构,是教育部现阶段重点支持的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而且,国内各地区大学都把国际合作与交流的重点转移到与国外大学合作举办非独立法人教育机构方面。目前,教育部相关规定还在实践完善中。因此,我院应抓紧时间,成立以主管院校领导为组长的工作小组,统筹部署此项工作,力争在2015年9月之前完成申请非独立法人国际教育机构的全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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