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坚持 “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负起领导责任,用好大队和职工赋予的权力。
二、提高认识,加强思想建设。对不良现象、不正之风敢抓敢管,真正履行一个党的领导干部应该履行的职责;不允许阳奉阴违、自行其是;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不独断专行、放任自流;严格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办事 ,依法行使权力。
三、严格规范公务活动、社交活动和个人活动。制定清晰的师生选拔派出和出国团组工作的工作流程,并严格执行落实;廉洁办事,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不到领导家中搞任何形式的祝寿、拜年等活动;不索取、收受管理、服务对象以各种名义馈赠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收受与职务、公务有关的所谓好处,一旦发生,自觉拒收并主动退还或及时上交并登记在册;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四、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不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不用公款报销和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违反规定占用、借用交通工具;自觉接受监督,不搞特殊化;婚丧喜事,不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五、不利用职权为自己、配偶、子女及其亲属谋取私利。严格要求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他们借自己之名在工作中谋取私利。
本人将认真履行上述承诺,严格遵守党中央、国家、省、学校关于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如有违反,愿接受责任追究。
承诺人:
2016年3月10月